为了加强语音室设备的管理,规范语音室教学,确保语音教学系统正常运行,特制订本规定。
一、管理及维护
1、由公共管理系专门委任英语教研室负责人直接对其进行直接管理,计算机系维护组人员负责对语音室内的所有设备、仪器进行维护。
2、语音室开放时间按规定的课程表执行。另需启用,应由使用人先向公共管理系报告获准。
3、维护人员每月定期对语音室进行一次维护、清查工作,确保持续性使用。
4、语音室的卫生由上课学生轮流值日打扫,做好防尘防潮工作。
5、语音室为口语、听说教程教学专用教室,不得作为其它课程所用,未经管理人员允许,任何人不得进入语音室。
6、教研室负责人对语音室授课情况进行检查,如有违规情况,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二、教师使用细则
1、任课教师应熟悉掌握设备的操作与使用方法,并及时开、关电源。
2、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、爱护设备的教育,严格把握“损坏要赔偿”的原则。
3、申请使用语音室的教师应在上课10分钟前向管理员领取钥匙及语音室使用情况登记交接单。
4、语音室授课教师进入语音室后,应检查耳机、玻璃情况,如发现耳机丢失、玻璃损坏,应及时登记。
5、语音室使用完毕后,授课教师应关好窗户,拉好窗帘,关闭电源并再次检查耳机是否缺少,玻璃有无损坏,如发现耳机缺少、玻璃损坏应及时对全班排查,追究责任人,并上报有关部门及教研室,如授课教师不检查机况,对损坏机器情况不明,则按教学事故追究责任。使用完毕后授课教师应在《语音室使用情况登记交接单》上再次认真填写使用后情况。
6、授课教师使用完语音室应及时把钥匙及《交接单》交往管理员签收,管理员在每天课程结束后,对所使用语音室进行全面检查,核实登记情况,以便及时发现问题。
7、授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秩序,按规定操作,不得组织学生观看与本课或专业无关的内容。
8、在使用语音室的过程中如遇停电,主机死机或其他故障,且一时又不能排除时,应及时转为黑板、口头授课。
三、学生使用细则
1、听课学生入室后,应按授课教师指定位置入座,未经教师同意,不得随意调换。
2、入座后应先检查本座位设备完好情况。在教师的指导下,熟悉和正确操作语音机功能按钮,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拨动语音机各键,不得随意动用其它座位上的设备等。
3、学生必须严格按操作规定使用耳机及其它仪器设备。使用中发现故障,应立即报告授课教师,不得擅自处理。违规操作造成损坏,要照价赔偿。如故意破坏室内设施,除照价赔偿外,并按校规给予处分。
4、主控台由教师使用,学生不得随意操作。
5、爱护本室的仪器设备,凡违章操作而损坏者一律照价赔偿。
6、语音室不准大声喧哗、打闹。不听规劝者,授课老师有权将其逐出室外。
7、语音室内严禁吸烟。
8、要保持室内清洁,严禁随地吐痰、乱丢脏物,不准在语音桌上涂写刻画,一经发现追究该座位的学生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