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室、系部: 根据材政厅、商务厅要求,为摸清家底,规范学院固定资产管理,经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决定,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由各处室、系部自行清查统计,填报资产清查盘点表,并上报资产管理中心,各处室、系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,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,对于虚报、谎报的学院将追究责任。本次清查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。清查盘点表和具体填写说明请自行到群共享下载。
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2016年4月7日